【晚评】鲁能事件反映足协领导力孱弱,足协改革方案出台前还需观人省己
山东鲁能事件的结果只是一个表象,背后反映的是中国足协领导力的孱弱与缺失,俱乐部“孙悟空式思维”流行。
0314542015-06-21 17:00     来源:微信-肖良志的足球江湖 文/肖良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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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出史上最终罚单之后,中国足球再次因为裁判问题陷入舆论的漩涡。从1998年王健林在足协杯之后愤然退出中国足坛之后,足协始终在裁判问题上裹足不前。中国足协,你可得长点心了。


如果仅仅是通过处罚来建立正常的秩序,实际上也是一种盗寇式的破坏,结果只能留下一片瓦砾,与所谓的建设无关;


如果仅仅是讨好某一方来维护正常的秩序,实际上也是一种奴才式的破坏,结果也只能留下一片瓦砾,与所谓的建设无关。


山东鲁能事件的结果只是一个表象,背后反映的是中国足协领导力的孱弱与缺失,俱乐部“孙悟空式思维”流行,业内对中国足球的游戏规则既不熟悉又缺乏敬畏。


中国足球大事件大多都由裁判问题引发。王健林在1998年足协杯之后愤然退出中国足坛;2000年5月份北京国安前董事长李士林愤然宣布北京国安退出;2000年5月份、7月份分别在重庆和西安发生的“球迷骚乱事件”;2004年10月份北京国安罢赛以及后来险些对中国足协抢班夺权的“G7革命”;2008年10月份原武汉光谷要挟中国足协之后退出中超;2015年上海德比之乱、山东鲁能与詹炜冲突事件……以上诸多大事件,导火索都是裁判员的判罚。


往事历历在目,教训触目惊心。按理,中国足协应该早已形成一套成熟而有效的裁判员委派制度,进而形成一套驾驭比赛的规范。尤其是每逢遇到关键和焦点比赛的时候,怎样委派裁判,不管中国足协领导如何更迭,管理裁判者如何流动,成熟的制度都不能改变,只能完善。唯有如此,才能疏导俱乐部因为老板和成绩双重压力而带来的邪火,才能在比赛中更好地维护和保持联赛的正常秩序。


遗憾的是,从张健强到李冬生再到杨新利,一直到现在的刘虎,相关的规章制度在不断变化中失去方向。如果说上海德比之乱情有可原,那么6月4日山东鲁能与詹炜的冲突事件,就不可原谅。


围堵、围攻和殴打詹炜的结果,必须由山东鲁能负责。导致这一事件的源头,却是中国足协以及具体管理裁判的机构。马宁执法上海德比所出的3红9黄没有问题,但是,中国足协的裁判委派、赛前疏导、赛中沟通等方面存在很大问题。姑且把这个案例当做刘虎上任之后交的学费,但是,刘虎以及中国足协并没有吸取教训,在贵州人和与山东鲁能如此重要的比赛中,派出了执法能力、经验不够的北京裁判徐富新,以及来自上海的第一助理裁判员詹炜。


在委派的过程中,中国足协以及裁判办公室的问题如下:1、没有筛选出最有资格和能力执法这场比赛的裁判员;2、没有把任何一场涉及到争冠军团和保级军团的比赛当做是关键战和焦点战;3、没有使用“争冠和保级对手地域回避原则”;4、没有让裁判4人组形成一个合格的团队,各自为战;5、所有竞赛官员赛前、赛中和赛后对比赛中的问题预判不力;6、当值主裁判徐富新赛后没有及时维护詹炜,第四官员没有更好地尽好警告替补席的责任。


中国足协作为业务权威部门和最高管理指挥机构,掌控并驾驭好联赛的秩序,靠的就是中国足协的领导力。这种领导力,既要体现出一个领域高超的业务能力与手段,也要体现出一个领域内高尚的道德与品质。


张健强管理裁判的时代,精通业务的他狠抓技术,的确培养出了包括陆俊在内一大批业务能力出众的裁判员,只是他忽视了裁判群体的道德培育;李冬生时代,狠抓裁判员的道德品质,忽视了业务方面的提高,只能靠金哨孙葆洁撑天下;到了杨新利和现在的刘虎时代,应该是“德艺双馨”,但是,我们看不出这样的标签。


让一个一场国际比赛都执法不了的裁判员获得“金哨”,让部分根本还没有历练到家的裁判员担任国际级裁判,让一些缺乏足够磨练的裁判员执法关键场次比赛,裁判群体的权威就在这样的场景中不断迷失,中国足协的权威也在这样的事件中逐渐透支。


裁判,知识中国足协诸多业务中的一个分支。实际上,在各个领域,中国足协的领导力都在下降。给中国足协常务副主席、秘书长张剑提一个建议:具体的工作都是其他副主席在分管,但是作为常务副主席和秘书长,必须把控好大局,不管有人前面打着多么好看鲜明的旗子,都必须辨别清楚盗寇或者奴才,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为中国足球带来建设,才能增强并提升自己对中国足球的领导力。


在中国足协改革方案即将浮出水面的前夜,请中国足协观人、省己。


本文转载自微信-肖良志的足球江湖,原标题:鲁能事件反映足协领导力孱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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