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杯规则变迁
从1930年至今,世界杯经历过不少具有重大意义的规则变迁,每次规则的引入,都是为了推动这项运动适应时代的要求和发展。
01283022018-06-05 08:30     来源:网易体育 文/李伦特斯


“VAR有点像是就像人正在做羞羞的事情时,却突然被喊停,这就是我的感受。”


3月3日,国际足球协会理事会(IFAB)确认,2018年俄罗斯世界杯将启用VAR(Video Assistant Referee,视频助理裁判)技术。VAR技术首次在世界杯赛场上投入使用,即便是科技对足球的又一大推动,但它的使用还是背上了“打断比赛进程、破坏比赛流畅性”的骂名, 前法国国脚利扎拉祖就进行了前述那一番非常形象的抨击。


VAR技术拒绝冤假错案,不会再有上帝之手


让我们将时光拨回到1986年6月22日,墨西哥阿兹特克体育场,1986年世界杯1/4决赛阿根廷VS英格兰。


第51分钟,英格兰中场球员霍奇挑传门将希尔顿出现失误,马拉多纳抓住机会,与希尔顿同时跃起争夺球权。1米68的马拉多纳,根本无法完成头球攻门。南美人特有的狡猾和灵动突然闪现,马拉多纳伸出左臂,用手将球打进英格兰的球门。


主裁阿里-本-纳赛尔:我在等多切夫(边裁)给我传递明确信号,但他没有示意这是手球。当时FIFA规定,边裁和主裁,谁的位置好,谁就有发言权,所以我尊重他的决定。


边裁多切夫:尽管我第一时间感觉到有些不对劲,不过当时FIFA也有规定,助理裁判不允许与主裁判讨论判罚(换句话说就是:你都没问我,我哪敢自作主张)!


如果,有VAR技术,“上帝之手”必然会被扼杀,足球历史也会被重新改写——马拉多纳故意手球,进球无效,还被罚黄牌!在本届世界杯确定使用VAR技术之后,老马自己都站出来表示:“如果86年世界杯阿根廷对英格兰时使用了VAR,我会被逮捕的。因为你不能在8万人眼皮底下偷走进球。”


岂止是马拉多纳的“上帝之手”。世界杯历史上的冤案、错案、悬案实在太多:


1966年世界杯决赛,英格兰对阵联邦德国的加时赛,英格兰的乔治-赫斯特射门打中了门梁后弹到门线处,这个球到底进了没,至今为止没一个确切的说法。这是世界杯历史上,最有争议的入球,堪称最具争议的门线悬案。


1990年世界杯,马拉多纳的“上帝之手②”。阿根廷VS前苏联一战,前苏联的左侧角球罚入禁区,球门前的马拉多纳用右手挡下皮球化解险情。瑞典主裁弗雷德里克森就在事发地6米处,但他无视马拉多纳的手球,没有给前苏联点球。


2002年世界杯1/4决赛西班牙VS韩国,第93分钟,华金右侧底线强突之后传中,莫伦特斯头球破网,边裁举旗示意,华金在传中之前,皮球已经出了底线。事实上,“飞火流星”的整体并未出界。或许,这是故意的误判。当然这一年是冤假错案集大成的一年,据统计,在韩国对阵意大利的比赛中,共有5次错误判罚,韩国对阵西班牙则有4次。


2010年南非世界杯,英格兰VS德国的1/8决赛,三狮军团1-2落后时,兰帕德的一脚劲射击中横梁,皮球弹地而起,主裁拉里昂达示意比赛继续。然而慢镜回放显示,兰帕德射出的皮球明显越过门线,英格兰的扳平进球被抹杀,最终1-4惨败。


如果有VAR,上述这些世界杯历史上著名的误判,都会有明确的答案。都说足球是圆的,可这并不意味着,裁判的错误判罚是决定胜负的因素。


那么,VAR会不会让比赛支离破碎呢?最显而易见的影响是,进球者在疯狂庆祝之后,裁判告诉他:你的进球无效。这种从狂喜到绝望的感觉,就像《风云雄霸天下》步惊云这几秒的心灵路程:


如果世界杯赛场上,VAR判定进球无效,对进球者来说必然是极其失望的,但VAR比肉眼更加尊重事实,结果虽然残酷,可事实就是如此。


虽然VAR的启用,有切割比赛的嫌疑,但事实数据显示,VAR对比赛流畅度的影响,远没有想象中那么大。国际足球协会理事会(IFAB)给出数据:VAR技术每场耗费的时间,平均下来只有1-2分钟,比赛的换人耗时大概3分钟,开角球将近4分,开球门球将近6分钟,界外球耗时7分钟,任意球耗时9分钟。


毫无疑问,VAR技术的启用,是利远大于弊的。


世界杯规则的修改,都是血泪教训换来


1848年,《剑桥规则》问世。何为《剑桥规则》?就是19世纪早期,英国伦敦的牛津和剑桥踢比赛时制定的一些规则,11人足球比赛就是从那时开始的。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足球规则已经相当完善。每一次足球规则的变迁,也会影响到世界杯:


越位的修订


1930年第1届世界杯开始有越位规则,与现今最大的不同是“平行也算越位”——进攻一方球员如果与皮球和倒数第二名防守一方球员站位平行,也算是在“越位位置”。


此外,处于越位位置的球员,即便完全没有参与到进攻之中,但队友破门得分,进球也是无效的。也就是说,只要有人在“越位位置”,进球都不成立,这是对进攻方很不利的规则。


直到1990年世界杯,国际足联出于鼓励进攻的原则,做出重大决策,“平行也算越位”、“只要有人越位,进球就无效”这两大规则被推翻,有力推动攻势足球的发展。


引进红黄牌


1970年世界杯上,红黄牌制度正式启用。发明者肯-阿斯顿,是得到交通指示灯的启发:黄色代表“警告,即将转换信号灯”、红色代表“禁止通行”。用在足球场上,黄牌表示警告1次,红牌代表被罚出场,这样的指令,明晰、易于操作、有权威性,可以克服语言障碍、警告不明确等一系列问题。


没有红黄牌的世界杯,裁判如何处理犯规球员呢?裁判只能用语言、手势,来表达自己的意图,是警告亦或者将球员罚出场。不过,总有脾气暴躁的球员,拒绝执行裁判的命令。


红黄牌诞生之前,世界杯曾有一桩震惊事件。1966年世界杯1/4决赛,英格兰迎战阿根廷,比赛出现失控场面,裁判鲁道夫-克莱特林将阿根廷队长安东尼奥-拉丁罚下,为啥要罚下拉丁呢?因为阿根廷队长冲着裁判破口大骂。被罚下之后,拉丁坐在专为女王准备的红地毯上以表抗议,直到世界杯裁判主管肯-阿斯顿以及警察出面,才将拉丁劝走。


这件事引发轩然大波,作为世界杯裁判主管的肯-阿斯顿在思考,如何让裁判的工作更权威,更有效施展下去。1970年世界杯,红黄牌问世。实施红黄牌制度后效果非常明显,球员也都变得规矩起来,毕竟主裁判红黄牌一掏出来,全世界数亿观众都看在眼里!


推行换人制度


换人制度的登场,同样是在1970年世界杯。


上世纪50-60年代,野蛮、肮脏足球横行,暴力犯规、故意废人的动作层出不穷,球王贝利也不幸成为受害者。比如1966年世界杯,巴西首战保加利亚,贝利被对方踢伤,第2场比赛休息;第3场比赛巴西VS葡萄牙,贝利更是遭到对方无数次恶意侵犯,上半场被“屠夫”后卫莫赖斯铲成重伤,由于没有换人制度,贝利只好缠着绷带,一瘸一拐地坚持踢。


作为世界足坛的招牌巨星,贝利的1966年世界杯,就这样被踢废了。国际足联深表担忧,这么踢人怎么行?那一年世界杯的《世界杯技术报告》就指出,得引入红黄牌、换人制度。于是1970年世界杯,有了换人制度,起初只能换2人,到1998年世界杯,启用3个名额的换人制度。2018年世界杯,允许在加时赛中使用第4个换人名额。


1978年世界杯,点球大战制度正式启用。不过,那届世界杯点球大战没有派上用场。1982年世界杯半决赛联邦德国VS法国,120分钟3-3的平局之后,德国点球大战获胜。重大赛事的点球大战,成为最惊险刺激的环节。


没有点球大战之前,如果两支球队打成平局,通常会进行重赛,甚至抛硬币、抽签来决定胜负。当然,点球大战也并非是完美的规则,其发明者、德国前裁判瓦尔德就说:“点球总有它退役的一天,会有更合理的规则取代点球决胜。”


经典不需要冤假错案支撑,规则让足球更美好


足球是圆的。人们总用这句话,来形容球场发生的一些令人匪夷所思的故事。这些故事,比虚无缥缈的心灵鸡汤更振奋人心,比如2004年欧洲杯的希腊神话,2005年欧冠决赛伊斯坦布尔奇迹等。


但,这些偶然,并不包括错判、误判、冤案、悬案。足球是最具魅力的体育运动,于是有人认为,误判、错判也是足球运动偶然性魅力的一部分,这就有些强词夺理了:受益者感受到了魅力,那么受害者呢?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体育精神——尤其是竞技体育,与社会精神有共通性:公平至上,规则第一。有了健全的游戏规则,每个参与者都能在平等的条件下,展开公平的角逐,只有公平、公正,才能梳理权威,赢得认可。否则,一而再,再而三的误判,错判,会让人产生“比赛被操纵”的怀疑。


球迷推崇流畅、观赏性,但更尊重公平、公正,所以,越位、VAR等规则的引入,对足球而言是法规的健全。


同样地,足球场上的血性和野蛮,也是有明显界限的。像1966年世界杯那样,对球王贝利的伐木式爆铲、恶意侵犯,这是违背体育道德的行为。红黄牌、禁赛处罚的引入,保护进攻球员,严惩粗暴犯规,规则的变迁,也是时代发展的必然,是足球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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